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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拆迁多得50平房子,女子报价20万找人“假结婚”

4月10日,据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22年3月,女方柯某考虑其所居住村子即将拆迁,因结婚可多分50平方米的房子,便让案外人吕某作为中间人介绍其与男方卢某认识。5月中旬,双方记结婚登记结婚后,卢某旋即将户口迁入柯某家庭户。

6月中旬,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位于某村的房产是女方婚前财产,离婚后该房子的处置权及该房子若遇国家征用拆迁,拆迁安置补偿归女方全部所有,男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周内搬出。双方协商一致,女方给予男方补偿款20万元整,此前女方已给予补偿款10万元,离婚登记之日给予甲方补偿款10万元整,双方约定的离婚期限已届满,但该村未征拆,柯某拒绝支付剩余10万元,卢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二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并要求柯某支付剩余补偿款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签订协议书之前就达成了谋取征拆利益后的金钱补偿合意,柯某基于此已支付10万元,该金钱补偿协议因违反公序良俗应被认定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双方各有过错,卢某因户籍迁出原村集体亦有经济损关,最终法院酌定卢某应当向柯某返还已支付补偿款的50%,即5万元。

来源:闪电新闻

编辑: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