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6项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贵州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贵州省 2025 年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贵州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 2025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省实际,深入实施 " 六六就业稳岗计划 ",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经会商省有关部门及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现就做好 2025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拓宽多元就业渠道
(一)围绕发展需求增加岗位。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对就业的拉动作用,依托重点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力争创造就业岗位 4 万个。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拿出 1 万个以上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民政部门牵头,动员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积极挖掘就业岗位 3000 个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围绕推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新增开发就业岗位 1 万个。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重点围绕市场营销、服务提升、业态升级、市场主体培育、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盘活等工作,力争带动就业岗位 1 万个以上。国资部门牵头,发挥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全年国有企业计划接收毕业生人数稳定在 1 万人以上。大数据部门牵头,促进数字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标注、大模型训练等类型就业岗位 3000 个。(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大数据局等,各市〔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要点均包括各市〔州〕,不再列出)
(二)支持企业稳岗拓岗。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 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规定落实 1500 元 / 人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访企拓岗实效。深入开展 " 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 ",2024 年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级院(系),原则上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平均每人走访或联系用人单位不少于 10 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往年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企业开展动员走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稳定公共部门岗位。持续稳定公务员招考规模,2025 年全省四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 ( 人民警察 ) 6719 人;计划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 1200 人(其中,党政机关 900 人,省属企事业单位 300 人)。拿出约 2.4 万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原则上 6 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招聘原则上 8 月底前完成。(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统筹基层服务项目实施。推动各项基层服务项目实施,其中,2025 年计划招聘、招募 "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3000 人,"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6300 人," 三支一扶 " 计划 884 人。 (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六)鼓励创新创业和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者,可申请最高额度 30 万元、最长期限 3 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要安排 30% 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不少于 2 年的支持。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创造的就业机会,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就业、自由职业等形式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落实专项渠道就业去向。2025 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录 1.3 万人,普通专升本招录 2 万人。扩大科研助理和订单班招聘规模,2025 年全省高校科研助理招聘不低于 2600 人、全省高职院校 " 订单班 " 就业 2 万人。落实 " 两征两退 " 改革要求,组织好大学生征兵工作,2025 年计划征集 5200 名大学毕业生入伍。(省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职业素质能力
(八)精准帮助提升就业能力。落实就业能力提升 " 双千 " 计划,鼓励高校开设 " 微专业 " 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重点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培训。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磷化工、轻纺等就业培训联盟。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职业技能培训和 " 马兰花 " 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力争 2025 年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开展技能培训 3 万人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广泛组织实践锻炼。实施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2025 年全省计划募集不少于 1.6 万个就业见习岗位,优化见习单位结构,丰富岗位募集渠道,重点提供一批适合毕业生的管理类、技术类、科研类的高质量见习岗位。实施大学生实习 " 扬帆计划 ",2025 年分层分类组织不少于 3.5 万人次大学生参与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场体验活动,帮助学生培养和储备就业能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全面推进职业认知促进项目。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加强高校职业指导(就业服务)站建设,今年在全省高校(技工院校)新设站点不少于 10 个,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发挥我省职业指导师资优势,全面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将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失业青年纳入实训范围,扩大实训规模。聚焦重点产业、相关行业人才需求,支持相关部门及高校创新开办专项求职实训营,帮助提升求职能力。各市(州)全年开展模拟面试、职业规划、访企探岗、求职能力实训等职业指导服务不少于 30 场次,其中开办求职实训场次原则上不少于所辖县(市、区、特区)数。(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供暖心就业服务
(十一)提升求职招聘活动实效。常态化开展 " 职引黔程点亮未来 " 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各市(州)全年组织综合性专场招聘不少于 12 场次,各县(市、区、特区)要定期组织小型、专业性专场招聘活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落实精准就业帮扶。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普遍提供至少 1 次政策宣介、1 次职业指导、3 次岗位推荐及 1 次培训或见习机会。聚焦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易地搬迁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结对帮扶,逐人建立台账,制定 " 一人一策 " 帮扶计划。持续推进高校人社结对帮扶,各市(州)选取 1-2 所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定向服务。落实 " 宏志助航计划 ",2025 年全省计划培训 9000 人,帮助困难群体提升就业能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建立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建立城乡基层岗位、省外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发挥省直各职能部门资源优势和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作用,加强岗位收集,各级各部门收集的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城乡基层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信息,及时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贵州公共招聘网、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等,动态发布就业岗位,便捷高校毕业生集中选岗就业。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加强就业服务保障
(十四)强化担当作为。持续发挥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作用,强化党委政府牵头、部门和高校协同联动,定期研究部署,压实责任、靠前谋划、推动落实,各省直部门要按时限要求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服务效能。畅通高校毕业生求助途径、招聘渠道,发布经办机构目录及政策服务清单,大力推进服务事项 " 直补快办 "" 打包办、提速办 ",推动政策集中兑现,提高政策落实率。全年开放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加大异地求职服务力度,依托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资源,为异地求职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解读、岗位推介、职业指导等 " 一站式 " 服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营造良好环境。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培训贷、付费实习等就业领域违法行为。加强招聘行为监管,指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不得发布性别、民族等歧视性信息,虚假、欺诈等非法信息及与岗位职责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件。选树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用身边人鲜活事例激励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贵州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贵州省 2025 年高校毕业生等
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贵州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贵州省 2025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 2025 年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 2025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深入实施 " 六六就业稳岗计划 ",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起草了《贵州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贵州省 2025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经会商省有关部门及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形成一致意见,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正式印发。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围绕我省工作实际,持续发挥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作用,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导向,从拓宽多元就业渠道、提升职业素质能力、提供暖心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服务保障等四个方面,采取十六条具体措施,全面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三、《通知》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一是强化就业渠道拓展。持续强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突出市场化就业的主渠道作用,从围绕发展需求增加就业岗位、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鼓励创新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方面扩宽就业渠道,特别是加大企业稳岗拓岗支持力度,将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享受范围扩大至社会组织,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二是强化职业素质能力提升。鼓励高校开设 " 微专业 " 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精准开展职业培训、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场体验活动、推进职业认知促进项目,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并明确要发挥我省职业指导师资优势,聚焦重点产业、相关行业人才需求,创新开办专项求职实训营,扩大求职能力实训规模,帮助青年群体提升求职能力。三是强化暖心就业服务。进一步提升求职招聘活动实效,擦亮 " 职引黔程 点亮未来 " 贵州青年就业服务品牌。落实精准就业帮扶,针对性提供 "1131" 服务。明确建立城乡基层岗位、省外岗位归集发布机制,便捷高校毕业生集中选岗就业。
来源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辑 王欣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