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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月20天“起死回生”!济南法院“清算转重整”拯救困境企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栾海明

4月2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通报会。会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李毅斌发布济南法院十大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当地重要粮食储备企业,承担储备粮承储业务近二十年。因对关联企业担保承担连带责任陷入债务危机,最大债权人债权额占比高达98%,形成“一家独大、一票否决”的困境。该公司虽资不抵债,但仍保持正常经营,拥有成熟的行业优势、专业团队及优质资产。若直接清算将导致企业主体消亡、职工失业、资源浪费等多重问题。

法院受理本案后,经充分论证,指导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2022年5月,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法院根据债务人申请裁定转入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获全票通过。同年6月,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自受理清算至终止重整程序仅用时5个月20天。通过程序转换,既保全了企业的重要粮食储备功能,维护了区域粮食安全,又保留了企业核心资产和经营资质,还实现了债权清偿率提升10%,保障了职工就业,达成多方共赢。

本案创新实践展现了破产审判挽救困境企业的司法智慧。法院敏锐把握企业重整价值,通过精准识别经营优势、高效推进程序转换,在半年内实现“清算转重整”的成功转型。其典型意义在于:一是示范了“当救则救”的司法理念,对具有持续经营价值的企业及时启动挽救程序;二是创新“快速重整”机制,通过程序高效衔接大幅降低制度成本;三是平衡多方利益,在保障粮食安全、职工就业的同时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为完善市场主体拯救机制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