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词:

演员杨幂,申请强制执行!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刊登公告称,杨幂与被告偶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偶某通过网络公开发布涉案言论,其中,含有侮辱性语言贬损他人,以网络梗影射杨幂,上述言论已超过评论的合理限度,侵犯了杨幂的名誉权。判决偶某书面赔礼道歉,赔偿杨幂精神抚慰金 1000 元及维权费用 5035.70 元。

上述判决生效后,偶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致歉义务,杨幂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天眼查

编辑:王奇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