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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充值打赏45万元,家长要求返还,法院判了!

近年来,未成年人在网络平台上高额打赏事件频发,引发广泛关注。虽然目前大部分网络平台已采取技术措施限制未成年人消费,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措施流于形式,未能有效阻止未成年人的非理性消费行为。

遇到这样的情形,法院会如何判?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17岁少女45万元天价打赏案终审结果。

17岁少女充值打赏45万元

冒充监护人解除限制消费

17岁的小刘是某娱乐类网络直播平台的实名注册用户,一年时间里,小刘通过自己账户绑定支付的父亲的银行卡,累计充值超45万元,用于在平台上打赏主播。

小刘的监护人发现异常消费记录后,坚决否认这一交易行为的法律效力,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返还充值款项。

平台则辩称,小刘的消费行为属于自主交易,平台专门打电话进行了询问,已履行了合理的审核和监管义务,不应承担退款责任。

法官提示,引导未成年人理性利用网络,需要全社会共同重视和行动。

·网络平台应当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身份验证、消费提醒和异常交易拦截等措施,确保未成年人大额消费行为得到有效管理。

·家长也应加强对子女网络使用和支付行为的管理,培养其理性消费观念,避免因监管疏忽导致未成年人非理性、高额消费

来源: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