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挡消防设施 岳阳经开区一公司被罚
近日,岳阳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辖区一模具公司存在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经查,该公司在办公区及中间仓库增设吊顶和夹层后,未按要求重新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头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导致原有消防设施被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检查期间,该公司积极配合整改,主动拆除吊顶并恢复消防设施,但仍有部分隐患未完全消除。鉴于其整改态度积极、场所建筑面积小于1000㎡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决定从轻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各单位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整改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来源: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