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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小课堂丨经济补偿“N 1”是什么含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清华 赵子喆 通讯员 王帅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N 1”是什么含义?

包含离职当月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符合相应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N”一般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N 1”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不包含离职前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获得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在何时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