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当事人还能申诉吗?
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4月16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刑事与民事二审审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庭后,男方家属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将会继续申诉。
二审宣判后,当事人还能上诉吗?对此,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陈凯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根据法律规定,一审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但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能上诉,但可以申诉。另外,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关于再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关于申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知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