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食品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众多重要议案待审
2025年4月22日,烟台枫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由于录章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议案。其中包括《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审计机构》《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并授权实施》《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此外,还审议通过了提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在上述议案中,部分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审计机构》《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并授权实施》《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此外,在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并授权实施》议案时,关联董事于录章、于豪谅先生回避表决。
备查文件为《烟台枫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