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碧水清流 共建生态家园——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市生态环境局以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构建"源头管控-过程监管-末端治理"的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近期我市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批,标志着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迈入精细化、科学化新阶段。
动态监管,智慧赋能,打造长效治理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审批与监管并重”原则,通过在线监测、定期巡查等方式,实时监控排污状况。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处置。通过“源头管控 过程监管 末端治理”的全链条管理模式,实现排污口监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
协同共治,守护水清岸绿的生态家园
碧水清流非一日之功, 市生态环境局将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攻坚,强化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推进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让每一条河流都成为流动的风景线。
供 稿:水生态环境科
责 编: 张 波
审 核:许悦
长